CN
JP
KR
fta
生效 2026-01-01RCEP 2026 年 1 月 1 日完成第五轮年度降税
RCEP 缔约国按减让承诺时间表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一批 HS 行项实施降税。中日之间约 86% 的商品已实现零关税。
第五年降税覆盖电子、汽车零件、纺织品和部分农产品。截至 2026 年底,RCEP 累积零关税或降税覆盖:
- 中日:约 86% 商品零关税(RCEP 前为 8%)
- 中韩:约 86%(中韩 FTA 下为 50%)
- 日韩:双方历史上首次享受 FTA 式优惠
- 东盟累积规则:投入品来自任何 RCEP 缔约方均可累计为原产
出口商需继续签发 RCEP 原产地证书(或经核准的自主声明),并保留原产证明文件至少 3 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