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务术语表
跨境贸易关务术语的中英对照定义。
通则(GRI)
General Rules of Interpretation
协调制度前 6 条总则,规定商品描述如何对应到 HS 章节,存在竞合时优先适用。
最惠国税率
Most-Favoured-Nation Rate
WTO 成员对来自其他成员、且无优惠协定时适用的标准税率,是最常被引用的进口税率。
国际贸易术语
Incoterms
国际商会发布的国际贸易术语,规定买卖双方在交付、风险、费用和保险方面的责任。最新版本为 2020。
完税后交货 DDP
Delivered Duty Paid
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完成清关并承担所有关税与税费的交货术语。
未完税交货(已并入 DAP)
Delivered Duty Unpaid (now DAP)
已于 2010 年并入 DAP 的传统术语,买方负责目的地清关与关税。
反倾销税
Anti-Dumping Duty
对低于正常价值进口商品加征的附加税,用以抵消对国内产业的损害。通常由进口国贸易主管机关调查发起。
反补贴税
Countervailing Duty
针对外国政府对出口产品提供的补贴加征的反向关税。
301 关税
Section 301 Tariff
依据美国 1974 年贸易法 301 条款加征的关税,针对被认定有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国家;2018 年针对中国进口的清单 1-4 覆盖大部分类目。
232 关税
Section 232 Tariff
依据 1962 年美国贸易扩展法 232 条款,因国家安全加征的关税。自 2018 年起针对钢铁与铝制品。
微量免税门槛
De Minimis Threshold
进口免税或简化申报的价值门槛。美国 321 条款现行 800 美元 / 收件人 / 日;欧盟自 2021 年 7 月起取消 150 欧元关税门槛。
出口退税
Duty Drawback
对进口后再出口或加工出口的货物退还此前征收的关税与税费。美、中、印、日均设此制度。
增值税
Value-Added Tax
在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征收的消费税。多数国家以 CIF + 关税为计税基础。
商品及服务税 GST
Goods and Services Tax
类增值税的消费税。澳 10%、加拿大联邦 5%+省、印度 5/12/18/28%、新西兰 15%。
基本关税 BCD
Basic Customs Duty
印度的主体进口关税,按 CIF 从价征收;不同商品税率 0%-100% 不等。
ICMS(巴西州增值税)
ICMS (Brazil)
巴西流转税,进口环节征收,按州 17%-19%。
IPI(巴西工业产品税)
IPI (Brazil)
巴西工业产品税(联邦税),进口环节与关税同时征收。
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
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
中、日、韩、东盟 10 国、澳新共 15 国签署的自贸协定。2022 年 1 月生效,20 年内逐步取消 90% 以上货物关税。
美墨加协定
United States-Mexico-Canada Agreement
2020 年 7 月生效,取代 NAFTA 的三方协定。对符合原产规则的货物免税,汽车需 75% 区域价值成分。
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
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
覆盖 12 个经济体(澳、文、加、智、日、马、墨、新、秘、新加坡、英、越)的自贸协定,关税大幅减让。
海关保证金
Customs Bond
美国进口商与 CBP 之间的担保契约,确保关税与税费足额缴纳。连续保证金可覆盖一年内不限次数报关。
关税工程
Tariff Engineering
通过合规改造产品使其归类至更低税率的 HS 行项的做法,需遵循 GRI。
约束性税则裁定
Binding Tariff Information / Ruling
海关在进口前对商品 HS 归类做出的预裁定,在一定期限内对海关具有约束力(欧盟为 3 年)。
EORI 号码
Economic Operators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
欧盟海关业务统一登记号,由企业所在成员国海关核发,所有涉欧盟海关活动主体必须申请。